海南中招第二批享受优惠政策382名考生公示
昨日,省教育厅中招办公示了享受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优惠政策的第二批考生。本批公示的382名考生,可根据有关规定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享受总星数加上2个星的优惠。
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符合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等五类情况中的任何一小项者,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给予总星数加上2个星的优惠(符合多项的,也只能享受一次)。
省教育厅中招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市县(单位)中招办和报名学校在考生报名时,已对考生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材料审查,并在中招网上录入相应特征。但省教育厅要求市县(单位)中招办和厅有关处室开展复查,分批公示复查合格考生名单,设立举报电话31690027,接受社会监督。